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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July 07, 2004

“孙志刚案”为何屡屡发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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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孙传炜(北京特派员)

  1999年3月,河南人杨涛因为涉嫌出售被偷的车而被警察拘留了30天,后来因为证据不足而给释放。他当时大概没有想到,3年后他会因同一个案件再次遭到逮捕,而这一次,他还会丢掉性命。

  2002年12月30日夜里,警察把他从家中带走,到了去年5月底,他还未被正式起诉。按杨涛家人的说法,去年5月29日这一天,一名曹姓警员要他们拿5000块作为释放杨涛的条件,但遭到拒绝。当天晚上,杨涛突然“患病”死亡。法医鉴定,28岁的他是死于青壮年猝死综合症,也就说,他在睡眠中暴毙。

  家属后来找来南京医科大学的医生评估法医的报告,得到的结论是,法医的鉴定“不够慎重”,报告叙述的发病过程,不符合青壮年猝死综合症的特征。

  结果,像电影“秋菊打官司”一样,过去一年来,杨涛家到省政府上访,向人大代表申诉,甚至跑去北京“喊冤”。今年2月份终于有了第二次的尸体检查,按理说15天后就应该有结果,但是家属称,至今还未收到正式的书面报告。

  “(现在已经)没人管,没人理,我弟弟的尸体已经被他们不吭一声地火化了。”杨涛的姐姐说。

  曾参与鉴定杨涛死因的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法医卫伟以“采访有严格的规定”为由,拒绝就南京医科大学的质疑作出回应,但当记者请他指点应该如何按正规程序申请采访时,他又“不太清楚”。逮捕杨涛的巩义市公安局则表明,这一案件“已经按法律程序有了结果”。该局政委李建伟说,家属还有要求“是他(们)个人的问题”。

  在网上呼吁关注杨涛事件的民间维权志愿者李健认为,即使不管死因真相,只谈程序,杨涛死于逾期拘留期间,就已经暴露出问题的严重性。

  在他看来,杨涛事件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个案。过去一年多来发生的湖南黄静案、湖北蒋念洪案等,都存在许多相似之处,也都和警权过大监督不足有关。

  在最为人所知的孙志刚案中,在广州工作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因为没带暂住证上街而被警察扣留,最后竟然在收容人员救治站被打死,事件去年年中曝光后,在中国国内掀起轩然大波。中国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当时誓言要“从严治警”,要求公安各级单位杜绝“伤天害理”、“激起民愤”的恶性事件。

基层滥用权力

  然而,不少人对基层能否贯彻这些指示抱有怀疑。有学者指出,在中国这样一个中央集权的政体中,制度的制定者是中央政府,但执行者却是地方政府,当中央对某一问题感受压力时,在基层的执行者是感受不到的,结果中央的决策到基层执行时往往就会变质,更何况基层执法人员面对的是分散的、处于弱势的个人,因此权力滥用的问题很难得到解决。

  在一定程度上,越来越多孙志刚之类的个人悲剧浮出水面,反映的恰恰是中国社会的进步。李健指出:“这些问题以前就有,但是老百姓不敢反抗,所以有案子也没有被揭露出来。现在比较多的暴露出来,说明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提高了。”

  但李健仍担心,体制上存在的一些弊端如果不纠正,恶性执法事件还是会越来越多。

  “改革开放以来,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得到推进,经济利益至上的发展就自然导致腐败。”李健认为,正是因为人们在追求经济利益的过程中不择手段,体制又无法约束他们,才会造成侵犯人权的案例大量出现。

2004-7-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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